4-6-《无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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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阿五常将自己嘴边的一口稀粥省给弟弟,还不忘攥着他的手,贴着他的耳朵叮咛,十九,夜里万不能睡太死,否则便活不成了。

    腹内白土鼓胀,难受得紧,叶十九半懵半懂,只管继续形影不离黏着阿姐。

    直到阿娘被活活饿死,阿爹也饿出大病,某日把姐弟俩叫到跟前,仔仔细细却一言不发地打量一番。

    当天夜里叶十九突地听见响动,却是贪得睡梦中那一点点不畏饥馁的快意,不愿睁开眼睛。

    翌日醒来床榻上只余他一人,阿爹端来一锅肉汤,告诉他,昨儿夜里你阿姐被摸进村子的野狼叼走了,村里人赶去狼窝时已是迟了,只得杀了那野狼的崽子泄愤。又一指那锅汤道,这便是野狼肉。

    叶十九再是懵懂年纪,也知道自家阿姐遭了大难,心里原本悲痛,却抵不过自己久不知肉味之苦,见这碗狼肉汤肉香奇异,汤色莹白,便也不顾汤汁烫口,匆匆接过汤碗吞舔起来。

    直到将肉汤喝尽,方见汤碗里剩着一只蓝荧荧的耳坠子。

    叶十九只愣不过一瞬便定下心神,趁阿爹不备,将耳坠子收进袖口,又以手中长箸敲了敲碗沿,问阿爹再讨一碗。

    只是夜里忽然腹痛如绞,没跑出屋子多远便骨碌跌进坑里,吐得昏天黑地,和着满面又馊又臭的泪。

    只是头顶挂着一弯残月,冷如钩,煞如刀,从此照得人再无好眠。

    虎毒尚不食子,可人若被逼到极处,只怕也得应那孟老夫子之言,异于禽兽者几希。亏得叶父年轻时还读过书,中过孝廉,唬得了远近被肉香吸引的邻里,却唬不了自己这个早慧的儿子。

    多熬不过半个月,父子俩再次饿得疯魔,叶父本欲杀了自己的幼子分食,终因不舍这根叶家的独苗,仰天长叹一声,放下了手中高举的柴刀。

    叶父临终前已憔瘦得薄薄一片,脸容凹陷不成人形,他簌簌落下两行老泪,依依握紧儿子的手,千言万语的不甘与不舍化作最后一句嘱托:

    十九啊,阿爹不盼你来日朱黻金冠飞黄腾达,只求你活着便好。

    家人失尽之后,叶千琅便单耳戴上了姐姐的耳坠子,更因此侥幸逃过一劫——

    原是一人贩子见他生得眉目俊俏又戴着耳坠子,误认作一个女娃,便将他带出村子,打算卖进京里的妓馆。不料途经种种波折,竟因缘际会被王安相中。

    叶十九始终记得,当日自己被王安召见,已是冻得瑟瑟战战,饿得几将断气。王安心慈,便派下人给他蒸了一笼凤凰五色糕,告诉他,这糕点不单自己喜欢,也是大明天子最常食用的糕点。

    将那热腾腾又软糯糯的糕点抓在手里,巴巴望着这座高宅大院与眼前这个慈蔼老人,叶十九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耳坠子,感谢冥冥之中亡姐庇佑,方又抓住了一线生机。

    问他名字,答曰十九。

    王安与那大字不识的魏忠贤全不是一个路数,既喜好与东林党人亲近,必也粗读诗书略通文墨。见这小娃生得如岭上冰雪匣中美玉,一千个里头也挑不出一个,当即欢喜地赐了“千琅”一名。

    王安喜欢叶千琅,自是相中他这般看似剔透无杂的心性,而叶千琅确也招人喜欢,此后不见庙堂波诡云谲,不闻江湖腥风血雨,一心一意在王安的宅子里练功读书,渐渐也跟这老太监处出了些许祖孙情谊。

    天启帝登基之后王安失势,被贬去充当南海子净军。南海子提督刘朝奉魏忠贤之命诛杀王安,但又怕天启帝日后问及这老太监的下落,故迟迟不愿亲自动手。所幸正值两难时候,救星倒自己找上了门。

    刘朝故意不给一口吃食,王安饿了数日,已饿瞎了一双眼睛,他伏于地上,刨尽了篱笆下的萝卜,只能抓食泥土果腹。可眼睛虽瞎,耳朵却灵敏更胜以往,方听见有人进入院子的声音,便知来人是谁。

    正值冬寒料峭,天阴欲雪,已是一身锦衣卫番子服的叶千琅单膝点地,跪在王安面前,命手下将一碟子凤凰五色糕摆放在地,喊他一声,阿公。

    纵是身陷绝境也放不下昔日东厂督主之尊,王安强撑着盘腿坐起,笑了笑道:“你这孩子到底来了。”

    叶千琅点一点头,也微笑道:“阿公,今日气色倒好。”

    王安两眼虽瞎却心眼敞亮,知道自己眼下饿得半人半鬼,哪里可能不错。心忖魏忠贤早布下天罗地网,这孩子纵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东厂眼皮底子下来去自如,便有些怀疑问道:“你来救我?”

    叶千琅摇了摇头,惜字如金:“不是。”

    到底宦海沉浮这些年,王安微微一怔,旋即了然道:“你来救你自己。”

    “是。”叶千琅稍顿片刻,“不单想救自己,也想救府中众人。”

    “你如何救得了他们?”

    “生逢乱世,活着总好过不活。只是‘忠孝’二字束缚得紧,总要有人先担恶名,领这雁行之首。”

    寡着一张脸孔,虽是无波无澜不动一丝情绪,却也在情在理不逊一分坦诚,只换来王安既惊且诧,苦笑道:“你……竟还有人情?”

    “十载朝夕相对,同室共处,我非草木,岂能无情。”叶千琅抬头看了眼愈加阴晦的天色,将盛着凤凰五色糕的盘碟往王安面前挪了挪,语声倒也无催促之意,“阿公,趁热用这糕点吧。”

    风猎猎,雪纷纷,一霎天地尽染银白。叶千琅始终一动不动跪在风雪之中,耐心候着王安细嚼慢咽用罢了凤凰五色糕,才出手将他勒毙。

    事罢,叶千琅起身拂去肩头雪花,一张脸仍寂静无情若雪后荒原,只是雪水化于温热面孔,倒仿是一行有情泪。

    客栈外的雨又急了些,耳边异声不绝,终是彻底清醒过来。

    循着声音方向走出屋外,停在了一间客房门外。门未阖上,门口悬着一道由晶莹珠子串成的帘子,目光穿过这道珠帘,叶千琅看见一男一女正交颈相拥。

    屋子暗得很,只剩一盏油灯的余焰将灭未灭。隔着烛火中不时轻轻晃动的珠帘,似隔着昔日那一府的牡丹花影,朦胧烂漫。

    女人以背脊相对,而那个男人长发披散,一张脸埋于女人的香肩,大半被如瀑的黑发遮掩,只露出一双眼睛,正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己。

    珠帘摇晃,烛火幢幢,寇边城竖起修长食指于唇边,含笑嘘了一声。

    叶千琅认出了这双眼睛。

    (六)

    既是醒了便睡不着了,索性离了这潮闷地方,到外头去透一口*气。

    雨甫停,空气难得爽润。叶千琅来到马厩前,不唤小二便自行将雪魄牵出。

    按说以他今时今日的身份地位,万不需要亲身伺候一匹马,可堂堂锦衣卫指挥使待人不亲近,待这胯下畜牲倒若至亲一般,平日里擦洗马身、喂马草料等事,若有闲时亲力亲为,也必不假手他人。

    这马原不属于他。原是一个京官为取宠于魏忠贤,特派人千里迢迢赴西域寻来,献给了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魏良卿自是好马之人,一见这等千里神驹,当下心痒欲试,哪知刚刚骑跨上去,便被甩落在地,摔断了右腿腿骨。

    魏良卿不信邪,伤好之后命人再试,可举国御马高手齐聚,竟无一人能将这马驯服。一打听,方知这马素有凶名,凡它的主人非是客死,便是弃市,无一能得善终。

    魏良卿当即大怒,将那京官连降数级贬出京师,又命人宰杀了这匹凶马。

    恰好那日叶千琅受命去魏府办差,撞见一伙人将一匹马团团围住,有的拿绳索将它套住,有的拿长矛往它身上扎刺,而这马竟通人性,见得正主出现,不再徒劳地挣扎嘶鸣,只望着他泪流不止。

    便是魏忠贤也费解得很,这叶千琅是无情物,常人的七情六欲他一个不占,可这破天荒头一回开口相求,竟是为了一只四蹄的畜生。

    雪魄通体浑白,毛色鲜亮,体格远比一般的马匹魁伟俊美,便连体温也稍高一些。

    叶千琅以沾湿的毛巾将雪魄周身擦拭一遍,又以五指轻轻梳理它的鬃毛……手指自马背缓缓游向马腹,竟似贪恋这畜牲身上的热度一般,始终游走不去。

    来时他已在魏忠贤面前立下了生死状,若不能把事情办妥,必不会活着回去。

    佛曰一饮一啄,佛曰三世因果。

    叶指挥使倒未想过,绣春刀下亡魂无数,自己死时该当什么模样。

    想起五阴焚心决的首句也是一句佛偈:前境若无心亦无,罪福如幻起亦灭。

    说的是这世上的罪业与福报皆是幻影,普罗众生不必为之苦苦执取。

    当时叶千琅读到这一句,险些失笑,心忖这本武功秘籍倒体贴得很,一边教人杀人造业,一边又劝人学佛修禅,横竖是它占理。

    叶指挥使不信天,不信命,自然也不信什么善报恶报,只是这杀伐一路,虽说未必是色厉内荏身不由己,也多多少少有些累了。

    将上身卸于马背上,轻闭双眼,以脸轻蹭马鬃,手指反复摩挲过雪魄的温热躯干,也不知是人在抚慰马,还是马在抚慰人。

    那厢寇边城迎风而立,将这一幕完完整整收入眼里。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

    原以为不过是文人骚客的一句臆想,合着因时因地,因人因景,方知古人诚不我欺。

    月下一人一马,马是好马,雪白鲜亮的毛发隐泛一层淡金,体型饱满壮美,可这人瞧着倒不怎么好,一张本就苍白的脸被月色一衬,愈显了无生气,若非生得这一等一的好眉目,光凭这青森森的面色便得将人吓退十里。寇边城心道好笑:这人许是知晓自己面色有异,这穿的用的俱是一色儿的青碧,倒也相衬映得很。

    再细一看,又觉世间怕再无第二人能与这片大漠如此相得益彰,风情得如此直接洗练,反教自己方才怀抱的美人落得俗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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