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给哥哥们排序-《捡了五个哥哥后,京城无人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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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买点米面吧。”方恒难得出声建议,“菌子好像比米面要贵,我们吃菌子有点浪费。”

    其实是连吃了三天菌子,吃地他头晕眼花,再也不想看见菌子。

    “好。”姜笙用力点头。

    等去了菜场问一问,精米面贵,但高粱糙米面很便宜,姜笙捡最糙的各买五斤,也才用了五文钱。

    菜叶不用买,村里到处都是野菜,揪一点就能用。

    路过肉摊,姜笙嘴里疯狂分泌唾液。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最开始是不好意思去偷东西,后来是知道几位哥哥接受不了捡残羹剩饭,就老老实实煮菌子吃。

    可姜笙还是馋肉啊,哪怕只是喝口肉汤都行。

    但他们今天赚了二十八文,存起来二十文,就只能花八文。

    已知花掉五文钱买米面,剩下就三文钱,估计连个猪尾巴都买不到。

    姜笙蹲在肉铺摊跟前来回打量,最终把目光放在角落里几乎不剩肉的猪大骨上,“老板,来根猪骨头。”

    “小姑娘,你要这骨头作甚?”老板疑惑不已,“这骨头上的肉沫子都不够塞牙缝的。”

    姜笙咽了口唾沫,“我就喜欢啃骨头。”

    得,老板不再说话,按照一文钱两斤称了根猪大骨,“一共五斤,给两文钱吧。”

    姜笙欢快地付了钱,扛着猪骨头,如获至宝。

    方恒在后头跟着,顺手扯过抱在怀里。

    于是,姜笙又空军了。

    她看看郑如谦背上十斤的竹娄,又看看方恒怀里的猪大骨,心底涌起欢喜。

    如果说最初留下他们,只是因为可怜,又或者贪图保护。

    那么这一刻,姜笙突然体会到了,陪伴的意义。

    “姜笙,这猪骨你要怎么吃啊。”郑如谦突然扭过头,嘴里包着一泡口水。

    姜笙,“……”

    刚才的欢喜飘走一大半。

    “清水煮不好。”方恒也难得蹦出几个字。

    欢喜都飘完啦,两个挑嘴巴,竟然嫌弃她的厨艺。

    姜笙气鼓鼓的,但还是路过调味品店,仔细地买了一文钱的盐。

    一文钱能买两个包子,能买半根猪大骨,但只能买一小包的盐。

    姜笙表示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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