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我们买点米面吧。”方恒难得出声建议,“菌子好像比米面要贵,我们吃菌子有点浪费。” 其实是连吃了三天菌子,吃地他头晕眼花,再也不想看见菌子。 “好。”姜笙用力点头。 等去了菜场问一问,精米面贵,但高粱糙米面很便宜,姜笙捡最糙的各买五斤,也才用了五文钱。 菜叶不用买,村里到处都是野菜,揪一点就能用。 路过肉摊,姜笙嘴里疯狂分泌唾液。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最开始是不好意思去偷东西,后来是知道几位哥哥接受不了捡残羹剩饭,就老老实实煮菌子吃。 可姜笙还是馋肉啊,哪怕只是喝口肉汤都行。 但他们今天赚了二十八文,存起来二十文,就只能花八文。 已知花掉五文钱买米面,剩下就三文钱,估计连个猪尾巴都买不到。 姜笙蹲在肉铺摊跟前来回打量,最终把目光放在角落里几乎不剩肉的猪大骨上,“老板,来根猪骨头。” “小姑娘,你要这骨头作甚?”老板疑惑不已,“这骨头上的肉沫子都不够塞牙缝的。” 姜笙咽了口唾沫,“我就喜欢啃骨头。” 得,老板不再说话,按照一文钱两斤称了根猪大骨,“一共五斤,给两文钱吧。” 姜笙欢快地付了钱,扛着猪骨头,如获至宝。 方恒在后头跟着,顺手扯过抱在怀里。 于是,姜笙又空军了。 她看看郑如谦背上十斤的竹娄,又看看方恒怀里的猪大骨,心底涌起欢喜。 如果说最初留下他们,只是因为可怜,又或者贪图保护。 那么这一刻,姜笙突然体会到了,陪伴的意义。 “姜笙,这猪骨你要怎么吃啊。”郑如谦突然扭过头,嘴里包着一泡口水。 姜笙,“……” 刚才的欢喜飘走一大半。 “清水煮不好。”方恒也难得蹦出几个字。 欢喜都飘完啦,两个挑嘴巴,竟然嫌弃她的厨艺。 姜笙气鼓鼓的,但还是路过调味品店,仔细地买了一文钱的盐。 一文钱能买两个包子,能买半根猪大骨,但只能买一小包的盐。 姜笙表示痛心疾首。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