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沈娜在一边开口说道,“她和张兴俊是高中同学!” 沈娜只是点了一下。 然而洛风就懂了。 回忆起来张兴俊微胖的身材,还有平平无奇的像貌? 张兴俊是王嫣然的舔狗? 可怜的张兴俊同学。 王嫣然立马说道,“我拜托了张兴俊,还有他同学,让他们去处理小组作业,我周一的时候请他们去食堂吃饭就好了!” 普信女果然牛逼。 洛风在心中再次为张兴俊默哀。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果然一无所有。 你帮人家完成小作业,奈何人家和高富帅已经出去玩了? 何况还是三个大美妞? 白凝冰点头道,“张兴俊看起来憨憨的,应该很好欺负!” “额!”洛风无语了,请问这个傻妞还有救吗? “咳咳咳!”沈娜用手捂住了嘴,她被白凝冰的回答,弄得呛到了,差点把牛排喷出来了。 不愧是白凝冰! 洛风见此,一本正经地说道,“嫣然同学,其实你可以考虑一下,张兴俊人还是不错的。有一句话叫做,选择你爱的人,还不如选择一个爱你的人呢?” 面对洛风的说辞,王嫣然反驳了起来,“爱你的人的确会被爱,但是你能保证他得到了之后,还能如往常一样吗?” 这句话的确有道理。 往往得不到的东西,才会被珍惜。 但是得到了呢? 不过换一个角度来说,选择你爱的人,万一得到了,你又不爱了呢? 毕竟得不到的才珍惜对吧? 所以,该如何选择,其实真的不好说。 所以?只有钱是真的?其他的都是浮云? 洛风不敢发布观点,但是自己的话,自己爱的,和爱自己的,难道不可以两全其美? 聪明人都喜欢考虑得更多,要的也更多。 几分钟后,沈娜的电话突然响起来,她拿起手机接电话,应该是对方先说话,因为沈娜在听电话。 “好的,张姐,我明天会准时抵达的!”沈娜回复电话里的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