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让公司赔那三万块只是一方面,老唐要做的另一方面是,让杨铁志同样起诉林述强,让对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是的,工伤的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是可以并行的。 甚至不单单是工伤,如果你买了商业保险中意外伤害之类的人身险,那在同时有商业保险和侵权损害事实存在的情况下,你两个都能去要钱。 这方面有过不少案例了。 就是说张三被李四开车撞了,然后李四的保险公司赔付了张三包括住院以及误工费交通费之类的一系列损失。 但是呢,张三同样和另一家保险公司买过人身保险,包括意外伤害,意外医疗,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等。 他就向这个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是被拒了,理由是不能重复理赔。 随后就起诉到了法院,一审法院认为这个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健康,你的健康被侵犯了,那应该是按照损失补偿原则来赔。 所以说人话就是,其他人都给你赔了,那你就不能再继续要,保险是给你补偿的,而不是让你从保险中获利的。 历经一审二审,最后高院认为,所谓损失补偿原则其实就是填平原则,而填平原则是不能用于人身保险的……就是可以两个钱都拿。 极端点的甚至会是这样的情况,对方赔偿的保险公司和你买保险的公司是一个公司……同样你可以让他赔两次。 为什么会填平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呢? 最高法专门做出过解释,说白了,人这个东西……人不是东西,人身保险保的是人体机能甚至是人的生命。 也因此,对于人体的损害,不能以简单的“损失多少”来进行界定。 为什么,人的命有价吗?你不要说谁谁谁死了赔了多少,那并不是对于人的定价,那是综合计算之后的结果。 总的意思就一个,人命无价,所以不适用填平原则,要两次钱没有任何问题。 工伤放在这里也一样,因为终究是受伤了。 老唐要做的就是先确定工伤,然后根据工伤的赔付额,再去起诉林述强。 不为什么,因为这个钱数不好计算,所以到时候把该交的资料都交上去,让人社局弄出金额来,自己就能直接拿来用了,美滋滋。 能白嫖就不用自己来。 总之,事情要一步一步来,最后还有最简单的,申请劳动补偿。 认定是工伤后,那所谓的打架其实也是因为工作,结果你因为我因工受伤把我开了?路自然就走宽了。 案件虽然很小很简单,但是却很有意思。 律所的其他人都得到了消息,跑过来询问情况,对此老唐也只能是再和大家见个面。 比如温卫林,比如张伟这些,那肯定得聊聊。 这一弄就到了晚上,干脆又让老王请了一次客。 时间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起床后便出发前往京州机场,这次过去并没有什么危险,所以带上了王青青。 下午,老唐到了东兰市,很快便带着相应的材料来到了东兰市蓝山区人社局,在申请工伤的窗口将材料递了进去。 工作人员楚秀慧最开始的时候没有注意,等看到委托书的时候顿时愣住了。 “唐,唐方镜?你是唐方镜?” 因为太过于惊讶,以至于楚秀慧连申请材料都没看清楚,不是说唐方镜已经死了吗?这咋突然在东兰市冒出来了。 这声音太大,以至于周围的很多人都看了过来,在看到戴着口罩的老唐时都有点懵逼。 十分钟后,网上突然出现一条爆炸性的新闻:唐方镜回来了,而且已经接了新案子,目前就在东兰市! 这条新闻直接把那些最近一年各种蹭流量的人都惊着了,之前被烧成那样,居然还没死?而且还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