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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我们通俗所说的律师伪证罪。
为什么说他是高悬的利刃,因为这个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
也就是说,你只要做了这事,不管你有没有影响到检察院或者是法院的工作,理论上都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所以有些法学生上课时候就听刑法老师讲过,我们的刑辩律师,不是去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
也因此刑辩律师现如今有点像是应声虫,公检法怎么做他就怎么说,也是有一些原因的。
又是一周过去了。
腾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依旧在伏案工作,如果说之前还仅仅是模拟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认定,那个叫吕志章的,真的就是一个棒槌。
这次他有很大的把握把对方送进去!
他早已经是老唐的粉丝,平生最敬佩的就是老唐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各种人送进去,包括对方当事人,对方律师,甚至是上面那個敲锤的……
所以他现在做什么事都会模仿老唐。
现在老唐依旧在治疗中,马上就要过年了,张伟认为可以把这事当做是一份新年礼物送给唐主任!
忙活了好一会儿,张伟停下手中的工作,开始审视自己的逻辑有没有问题。
自从做了刑辩律师后,张伟对于律师可能的犯罪都进行了仔细研究。
非但如此,老唐的每次所里讲课他都会仔细去听,尤其是关于实务方面的刑事逻辑。
他也因此明白了为什么当初自己明明很用心,但是莫名其妙的当事人就进去了……
归根结底其实还是因为他之前作为民法律师,完全不懂刑事那一套规则。
这和法考没有半毛钱关系,法考的刑事和实务中的刑事,那是完全两个概念。
虽然法学老师说刑辩律师日常进监狱,但其实张伟之前还专门做过统计工作,民商法方面的律师入狱的更多。
仔细分析原因后张伟认为,这些律师其实和他一样,对于刑事逻辑其实根本不懂,非但如此,他们的法律素养他们太过于自信,所以最后就进去了。
民商法领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讲究的是意思自治,说直接点就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
也因此,很多这方面的律师,特别是自认为走在前沿的民事律师,特别热衷于合同的“设计”,模式的“创新”。
为什么,因为这可以开辟新赛道,新赛道就意味着钱。
可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这些做法可能就会和刑事扯上关系,而一旦进入了刑事领域,那是另一种不同的逻辑。
刑事领域特别讲究穿透原则,这也是老唐日常的思维方式,你这个合同我不看你设计的多复杂,也不看你是不是创造了新的模式。
我要做的是透过伱这些现象来研究你的本质,说人话就是我不管你这有的没的,我只看你做这事最后到底获取了哪些利益!
知道是知道,怎么才算是穿透,那才是真的学问。
张伟现如今很清晰地记得当初唐主任给他讲的那个案例。
我们国家严禁民间借贷中有复利,也就是俗称的利滚利,利息就是利息,不能算在本金里面。
但是呢,当初有一些民法律师是这么玩的,张三和李四借了一万块,约定时限为一年,年息百分之十,那正常来说一年到期后张三得还一万一。
但是张三到期了没钱还。
那李四怎么办,他没有着急要钱,他让张三去他指定的第三方王五去借钱,而且要借一万一,同样是一年,年息还是百分之十。
借了这个钱后李四就让张三把这一万一给他还了,明面上两人这就两清了,张三欠的是王五的钱。
但是呢,其实王五的钱怎么来的,那也是李四给借的,双方之间同样有合同在,一万一,期限一年,没有利息。
表面上看这没有任何问题,意思自治啊,你张三到期还不起,我李四还专门让你去其他地方借,这是在帮你呢。
而且这是三方之间的合同,从合同上来看,没有任何一方有利滚利之类的行为。
但是穿透这些合同之类的现象看本质,现在的利息已经成了本金,成功达到了利滚利的效果。
这就是套路贷的一种典型运行方式,很多网贷人就是那个张三,李四就是网贷公司,张三借来借去的倒钱,但其实本质上就是在给人利滚利。
实践中玩的更花,好多的网贷平台,查到最后发现实控人就那一个……
很多民商法律师认为这没有问题,帮着去起诉,结果法院一查,你这情况不太对,套路贷后再起诉要求还钱,那就是虚假诉讼了。
一堆民商法律师进去了……
张伟现在只要陷入困境,都会去翻之前的笔记,可能只是唐主任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就能启发现在的他。
又是一个新年,老唐在医院里没挪窝,这次算是把icu给住爽了。
吕志章仅仅回了三天家,大年初三就跑京州了,他这次是打算好好发挥自己的实力来把案子做好!
京州市检察院办公室内,吕志章正在和检察官据理力争!
“我认为目前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丁永强的行为是在他清醒时候做的,他是精神分裂症状,而且是在受到自己父亲被枪毙的巨大刺激下才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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