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没进度?先把林城中院告了-《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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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唐闻言开口道:“没有开过庭吗?”

    这种刑事案件,正常来说不是一次开庭就能解决的,可能要多次开庭,最后才能有一个结果。

    对此老宋摇摇头道:“没有开过一次庭,而且不但如此,早在高院发回重审后的第七天,林城中院的一个书记员就通知我开庭了。”

    “你也知道,京州中院那边的案子多,所以我在开庭前一天来了林城等着,结果开庭前一天下午六点多,那书记员又给我打电话说不开了。”

    “还有前几天……结果昨天又是这样,每次都是快开庭前一天下午,都五六点了,才通知说不开了,延期,我打电话找承办法官,就说什么案子时间太久远,需要调查……”

    老宋说的时候都能看出那种不爽。

    老唐闻言也是摇摇头,事实上当律师的,这种事不能说见多了吧,只能说真的很常见。

    所以很多时候说请本地律师的好处,其中之一就是本地律师原则上是不收差旅费的。

    你要知道,请律师可不单单是出律师费的,比如你是川省的,然后你请帝都的律师来,那每次对方过来开庭的车费,食宿费都得你来承担。

    当然,这个同样看协议,有的律所直接把这个算在律师费里面了,就是全包的那种,付一次钱,省心。

    有的呢则是分开来算,按照发票来实际收取。

    但不管怎么说,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是要当事人承担这笔费用的。

    遇到这种临时通知延期开庭的,律师很烦,当事人更烦。

    尤其是外地律师,人都到了,结果第二天不开庭了,你说这个钱该谁出,律师自己承担吗?肯定不合理,毕竟律师都是按照合同办事的。

    那当事人承担吗?感觉也不合理啊,你律师白白跑了一趟啥事都没干成,这还得我来出钱,那不坑爹嘛!

    矛盾怎么来的,就这么来的。

    但在现实中,基本上还是由当事人承担了……这个基本上都懂,就不赘述了。

    老宋这会儿吐槽,倒也不是说钱不钱的问题,主要是来来回回的跑,这时间都浪费在路上了。

    京州到林城,那坐高铁都得几个小时呢。

    眼看着老宋还打算说点什么,老唐摆摆手道:“老宋,你先别说了,我就算现在去催也没办法,毕竟审限还没到。”

    发回重审案件,审限按照原审案件的审限来计算,也就是说原审是一审的,那就按一审的期限来,是二审,就按二审的来。

    这会儿肯定没到,而且法院经过院长批准,还能延长。

    所以就算他唐方镜去了,人家在审限内,他闹半天也没用。

    “那你说咱们现在咋办?那总不能就这么被拖着来来回回的跑吧。”老宋闻言很是不爽道。

    老唐摆摆手,转身看向了前面的中院,笑道:“那肯定不行,咱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给他们点教训,让林城中院知道,律师不是他们的应声虫!”

    老宋闻言脸色一动,他突然感觉面前自己的这个徒弟好像又要搞个大的出来了……

    “你是想……”

    “没错,我们去把林城中院先告了吧!”老唐哈哈笑道。

    果然!老宋一副我早就猜到了的表情,这家伙昏迷了一个多月,还是这么疯,出手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直接搞林城中院!

    “这……能行吗?”老宋有点犹豫道:“毕竟庭审延期,法院那肯定有个理由在,一直以来也都是这样,咱们这……”

    老唐摆摆手道:“怎么不行,他法院再有理由,那也实际上造成了我们的损失啊,那高铁票不是花钱买的啊,还有那住宿费,吃饭的钱,这肯定得他法院承担!”

    是的,老唐前世就已经想过这么干,但是吧……因为种种原因,这个念头就一直埋在了心里。

    这一世,之前遇到的法院也没这么弄过,所以也就没搞,结果这次刚好遇到了,那必须得搞一波!

    “以前没这规矩,不要紧,我打完这个官司,那以后就有这规矩了。”

    起诉法院,这算是老唐第二次做了,只不过上次那毕竟情况特殊,这次就不同了,因为这事以前一直都有。

    老唐很肯定,不止一个律师想过要起诉,但这么多年下来愣是没一个人去起诉,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既然如此,他老唐就第一个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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