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孙卫民更来精神了。 “启晖哥,我可就跟着你混了,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那行,回头我把丁大哥叫上,咱们三个碰个头,商量一下具体细节。另外,咱们还得找个场地,总不能到时候把材料都堆在大院里,人来人往,被看见了容易有人眼红。” 孙卫民立马把找场地的活儿揽了下来。 “我认识个朋友,他那儿好像有空仓房,抽空我去问问,要是能成,场地就有了。” “那太好了,你去问问,咱们也不白用人家的仓房,回头付给他租金。” “不用给钱,都是朋友,借用一下不是啥大事。” “该给还是要给,不然人家知道咱们用他的仓房挣钱,多少心里会犯嘀咕。另外也不是只借用一次,万一后面还有活儿呢,说不好还会借用。不如直接给钱,也免得欠人情不好还。” 孙卫民一想,盛启晖说得在理,是这么回事。 “行,都听你的。” 第二天,孙卫民就找朋友借了旧仓房。 旧仓库有个七八平方,位置离大杂院不远,来往很方便。 孙卫民和他朋友说好,租用一天给一毛钱。 盛启晖叫上丁东明和孙卫民,三个人在旧仓房里开了碰头会。 又隔了两天,骆峰带着一个年轻公安,把做电棍需要用到的材料给他们送来了。 盛启晖领着丁东明和孙卫民做了两根,给他们打个样子。 后面的就都靠丁东明和孙卫民两人来完成。 骆峰送材料的时候,明确告诉盛启晖,一根电棍公安局这边付给他三块钱。 五十根电棍就是一百五十块。 盛启晖三个人平分,刚好一个人五十块钱。 电棍做起来并不复杂。 一开始不熟练,做起来需要的时间多一些。 到后面熟练后,五十根电棍一个星期就能做好。 一个星期赚五十块钱,丁东明这辈子都没一下子赚过这么多钱。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