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調查信息匯總-《當個小民警可我沒想破案呀》


    第(1/3)页

    死者,女,侯若涵,34歲,育一子一女。

    去年10月份離婚,資料上顯示是雙方感情不合,家庭財產平分,子女歸前夫撫養,只不過女人在外面有自己的事業,在掙錢能力上,她確實是遠遠超過了前夫。

    很快,侯若涵的前夫被警方傳喚到市局,經過審問,警方得知,侯若涵的離婚主要原因還是因為自己出軌在先,離婚之后,侯若涵與前夫基本上沒有聯系過,她也沒有回去看過一次自己的兒女。

    通過調查和侯若涵前夫的自證,可以證明他昨天晚上并沒有離開小區,所以警方解除了對他的監控,只是告知他近期離開蘇云市需要報備一下。

    侯若涵大兒子已經有十歲,不過侯若涵前夫沒有帶兒子過來,所以,警方又聯系了侯若涵父母,等他們看過遺體之后,還得和他們商量侯若涵解剖的事情。

    接著就是調查侯若涵情夫,不,現在是男朋友,同樣,他也可以為自己提供不在場證明...

    然后技偵各部門的報告相繼趕了出來,和許正猜測的一樣,線索基本等于無,其中盧法醫他們在不破壞尸體的情況下,查到的死亡原因確定為窒息性死亡,從血液分析中得知女人在運動前喝過愛情水。

    這種愛情水有助于愛情運動,在酒場、網絡等一些隱蔽場合都有兜售,警方之前查過很多次,一直沒有發現兇手購買這種產品的記錄,懷疑他不是在本地場所或者網上購買的,所以,這個線索只能說在查,什么時候有結果,都不好說。

    現勘和痕檢的同事們也出具了報告,同樣,這個報告沒有線索,眾人苦笑,和之前五個案子的情況一樣。

    現在就指望監控錄像了。

    太湖很大,相比一下,有15個西湖那么大,所以,案發現場附近路口周圍的攝像頭基本上也都是安置在紅綠燈上,案發地點又很偏避,目前并沒有社會車輛提供有用的線索。

    不過,侯若涵白色寶馬車昨天一天的行駛路徑都已經調查了清楚,從早上,侯若涵開車從家里出發去她的美容店,一個白天,一直停在路邊的停車位沒有動過。

    下午七點,侯若涵開車離開,她沒有去見她的男朋友,而是獨自去了福星路一家粉絲鴨血湯,吃過飯之后她又去了酒場一條街,據酒場的目擊證人和多個監控錄像顯示,她在那里喝了幾杯酒,玩了兩個多小時,全程都是一個人。

    晚上10點左右,她出了酒場之后,這個女人并沒有請代駕,反而是獨自驅車離開,沒多久,監控錄像顯示,她開車拐進了北太湖大道,然后一路向北進了蘇云市北太湖風景區,因為是環湖公路,路邊很少安置攝像頭,所以,寶馬車的行蹤往下就查不到了。

    通過查看昨天的監控警方并沒有發現兇手是什么時候上的這輛寶馬車,目前,蘇云市圖偵支隊還在加緊分析監控錄像,并且剪輯了往前三天的侯若涵的路徑圖。

    至于有沒有線索,還得再等幾個小時出結果。

    上午11點,研判會議還在進行中,蘇云市這邊的刑警支隊重案組的同行們正在通告剛查出來的線索,「根據侯若涵手機信號的路徑圖,她這半個月的生活軌跡基本上就是公家、公司、酒場、路邊飯店,而且她應該非常喜歡吃福星路的那家鴨血粉絲湯,半個月應該有十天去過那里。」

    「因為現場沒有發現侯若涵的手機,我們懷疑它被兇手扔進了太湖,所以沒法定位。」

    「還有,我們查到了侯若涵的多個社交賬號,大家看一下大屏幕,、微博等賬號,往前翻到她離婚前一年的情況,因為信息量比較大,目前我們簡單查了一下,并沒有發現可疑人員在她這些賬號下面做出過激評論。」

    「目前我們排查了侯若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