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異地用警-《當個小民警可我沒想破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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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案子,警方這邊是只有偵查權,將卷宗和嫌疑人一并移送給檢察院,由檢察院來決定,是不是起訴,法院決定是什么罪。

    可是警方在移交案子的時候,可以提供自己的意見,至于檢察院和法院會不會采納,那就是他們的事了。

    王碾盤,或者說六里河派出所高層是認為唐俊為了保護妻子受到二次侵犯,是正當防衛,而且目前的證據并沒有發現張靜和死者之前有過情人或者金錢上的交易。

    他們頂多也就是物業經理和業主的正常交流。

    通過調查,死者,就是他們小區的物業經理,如果說他們有矛盾也就是物業費的問題。

    這個小區呢,物業公司是當時開發商直接聘請的,因為小區房子都是小產權,物業費一開始是單價1塊錢,也就是說100平的房子一年要交1200元,比商品房少一半,但比附近的其他小區單價貴了0.2元。

    業主們當然不同意,他們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可是整個小區當然不可能齊心,因為很多開發商親戚朋友就住在這個小區,他們不用交電費,不用交物業費,當然不同意換物業。

    結果就是,每鬧一回,物業公司就漲一次價,第二回就漲到了單價1.5元,也就是每年1800元。

    這是業主們和物業公司的主要矛盾,其他還有維修、下水道清理、衛生等等,都是些小矛盾。

    而張靜就是業主委員會的代表人之一,她現在在家帶2歲大的孩子,沒上班,正好有時間,人也熱心,所以在業主委員會里挺活躍,大家也都支持她。

    所以,張靜以及其他業主委員會的人和死者,也就是物業經理,爭吵過幾次,但這都是就事論事,大家也沒見到過倆人私底下有過其他矛盾和交流。

    警方在張靜家的客廳攝像頭錄像里發現的是死者一開始是和張靜在談什么事,然后張靜指著大門讓死者出去,然后死者一把按倒了張靜,強迫...

    其他的證據,包括死者和張靜手機里也沒發現他們有任何其他私人的交流...

    所以,目前警方的傾向是唐俊正當防衛。

    王碾盤讓同事們輪流蹲守這個小區,防止有其他事件發生,比如前幾天死者老婆就帶著一幫上了年紀的兇悍婆娘,罵張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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