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闻言,诺斯顿时愣在了原地,转念一想才会意过来。 “不不不,维尔小姐,你误会了,我只是看你工作太久肯定很累,以一個职场后辈的身份泡的这壶咖啡,我只是希望伱能多休息一下。” 明白过来的诺斯连连摆起了手,想表明自己不是那种意思,一张脸涨得通红。 “你是我的前辈,在工作上指导关照了我很多,我很感谢你,就只是这样,我没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 扑哧! 维姬被手忙脚乱的诺斯逗笑了,现在这个表现倒是挺符合诺斯在她心里的印象。 “诺斯,你这话说得太严重了,就算你有想法也不代表你就犯错了,我的意思是想让你知道,我维姬·维尔不是一个喜欢两头约会的女人。” 诺斯连连点头,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那这咖啡……” “请放在桌子上吧,我会好好品尝你的手艺,谢谢你的费心。” 维姬淡淡一笑道。 诺斯立马端着咖啡壶走了进来,然后去办公室角落的柜子里拿出标配的玻璃杯,倒了一杯后跟咖啡壶一齐放到桌子上。 弯腰放下咖啡的时候,诺斯一不留神瞄到了维姬电脑屏幕上的新闻稿。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非常漂亮的鹅卵石状的粉钻照片,大小跟个鸽子蛋差不多。 再然后就是文章的标题“世界上最珍贵的粉钻将在哥谭进行拍卖,背后金主竟疑似企鹅人?” 身为媒体工作者,诺斯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激了起来。 “这就是你今天工作那么长时间完成的稿子?我可以看看吗?” 诺斯提出了一个不太合规定的请求。 “如果是你的话,没问题,顺便告诉我你看完之后的感受,我需要一些‘读者的反馈’。” 维姬对诺斯很放心,大大方方地把屏幕转过来给他看。 新闻稿的内容跟标题差不多,跟不久之后由哥谭上流社会筹措的一场拍卖会息息相关。 这场拍卖会的压轴之物是一颗重达七十克拉的粉钻,这是经过雕刻以后的重量,其原石的大小在两百克拉以上,是目前已发现的粉钻里最大的一颗。 粉钻在钻石里本就是偏稀少的种类,这么大的更是几百年都难得一见,绝对是天价之物。 虽然这颗粉钻价值连城,但仅靠这点内容在哥谭还不足以成为一则大新闻。 要知道,大众对这个等级的稀世奇珍往往兴趣低下,只有贵族和有钱人才会关心这种东西。 然而,关于这场看似普通的拍卖会,有线报称粉钻的背后卖家是企鹅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