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苏末想到原主写出的那一手簪花小字,摇摇头,又给顾锦年挑本字帖,供他临摹。 除此以外,还买些草纸用来给他练字。 字帖贵这一来二去的,又花出去五两银子。 顾锦年在苏末付钱之前,有拦下她,表示不用花那么多银子买纸张和字帖。 他可以用笔沾水,跟着书籍在桌上练字。 苏末知道他是认真的。 在原著剧情中,顾锦年兄妹三人在沿海县四处流浪,因顾杏年的好运,意外拾得一个装满银钱的荷包。 顾锦年时常在书院附近徘徊,只为听里面传来的读书声。 他一眼就认出这是书院夫子的荷包,当即表示要还回去。 顾平安和顾杏年都没有意见,三人在书院附近蹲守,将荷包物归原主。 夫子对三人拾金不昧很是赞赏,交流中,又意外发现顾锦年颇为聪颖。 …. 只是夫子自己也有一大家子要养,而科举之路费钱,他帮不了太多。 思来想去,夫子将自己用过的书籍赠与顾锦年,并答应教他识字读书,只是日常要用的笔墨纸砚这些,他只能送上一份,用完后,他也无能为力。 顾锦年对此已经很知足。 笔用坏了,就去找柳枝代替;墨用完了,就用水代替;没 有纸张,便用沙土、青石板代替。 十年如一日的努力学习,最终成为大雍朝最年轻的状元郎。 但是,如今家里有这个条件,为何要如此艰辛呢? 人活着,努力拼搏、挣钱为了什么? 除去生存,便是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层次。 所以苏末没有听从他的意见。 「小孩就该有小孩的样子,不要操心太多,娘有钱。」 苏末将东西放进背篓里,离开铺子。 今个街上行人有些多,街上还有马车行走,路边跪着乞儿,捧着碗乞讨。 苏末不放心顾杏年自己走路。 大雍朝,人贩子分两种。 其一,是买卖非良人。 非良人泛指奴籍、贱籍,买卖合法。 其二,便是拐卖良民。 拐卖后,大多是送去黑作坊或者田庄,有的也是断肢,派去乞讨。 若相貌好的,便送去深山里头或者大户人家做童养媳/童养夫。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