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躲不过就呛-《肆爷的小祖宗腰软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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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若愚带着奚落的声音响起:“这包在我们家买菜都嫌寒酸,你自己留着吧,清清的包都能装满一整个衣柜,不缺你这个。”

    “是啊,表姐,你现在好歹在电视台上班,怎么还跟以前穿得一样,不会被人笑话吗?”赵清清嘴角牵起一丝笑,有意无意侧了侧身子,将胳膊上背着的包露出一角。

    hermes'家的浅紫色kelly,部门家境富裕的同事有个一模一样的。

    售价小二十万。

    桑榆眉心皱了皱。

    赵家在县城开一家小饭馆,生意还算红火,听说今年有把店面开到麓城市中心的打算。

    家庭条件跟贺家比起来,算是甩出一条街。

    但再富裕,也不过是小资家庭,怎么可能舍得花二十万买个包?

    看包的成色和纹路,是正品不错。

    赵清清见桑榆不说话,以为是羞恼,觉得没面子,口气越发得意:“表姐,你要是没合适的包,可以跟我说啊,反正我的包背了一次就腻了,送给你也好过放在柜子里吃灰嘛。”

    说完特地将kelly包放到小腹位置,细长的手指在上头轻轻敲击着,惬意又得意。

    贺芸弯下身:“清清姐,你这个包好漂亮。”

    赵清清骄傲地扬起头,看到桑榆眉间蹙紧,也一直盯着她身前的包,心里越发美滋滋。

    她正沉浸在让桑榆难堪的喜悦中,下一秒,听到一声带着笑意的附和:“好啊,刚好帆布包背腻了,你的这个包,看起来就不错,送我吧。”

    赵清清脸上的笑意冻结在面部,连表情管理都忘了维持:“不行……这包我才背第一次。”

    “你刚刚不是说,包背一次就腻吗?刚好送我,你也不用带回去压箱底了。”

    赵清清稳住快要崩坏的表情:“这包不一样,这是……”

    “表妹不会舍不得吧?”桑榆惊讶地捂住嘴,表情夸张,“还是说刚刚说送我包的话,只是随便说说的客套话。”

    她敲了敲脑门,模样懊恼极了:“哎呦,瞧我这人,好赖话都听不出来,表妹别介意,我不要了。”

    赵清清眼睛抽了抽,表情从不自然,变得极其不自然。

    还是沈若愚站出来,才缓解她的尴尬:“清清说的当然是真的,只不过她现在背的这个包,对她有特殊意义,是……她男朋友送的,小榆想要包,等我们回去,给你寄一箱都成。”

    沈若愚白眼一翻,反正都是清清八百年也用不到的包,本来收拾屋子也打算丢掉,送给桑榆权当捐赠贫困山区穷人。

    那些包除了款式老点,颜色不鲜亮外,没开胶没染色,比桑榆背的帆布包好上百倍,她拿到手指不定怎么谢她们。

    贺芸相比较与包,更感兴趣赵清清的恋爱:“清清,你谈恋爱了?我怎么不知道,你都没跟我说,他是干什么的?长什么样啊?”

    赵清清眸子微挑,十分得意:“他家是开公司的,比我大一些,这包就是他送我的,二十万哦,还是要1:1配货的那种,也就是说为了买这个包,花了四十万呢。”

    “四十万,买个包?”

    一直没出声的沈素,惊讶得瞪大双眼,盯着包满脸不赞同。

    沈若愚见她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嗤笑一声:“你以为呢?奢侈品中的奢侈品,很多人辛辛苦苦一辈子,也不一定能赚上里面一个包的钱。”

    沈素直摇头:“有钱人的生活我不懂。”

    ……

    谢家客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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