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笔中曾写的伏笔与落幕-《诡秘之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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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人感到十分不舒服的昏暗中,羽毛笔继续在泛黄的纸张上写道:

    “作为虔诚的真实造物主的信徒,a先生自然不会再放任一个亵渎主的人存活在世上,但此时如果杀死兰尔乌斯,怀着主子嗣的女人很可能因此死亡,于是他决定将兰尔乌斯和梅高欧斯全部带回贝克兰德,以贝克兰德码头区和贫民窟的怨念,来育养主的子嗣。”

    “这是最为稳妥的方式,因为a先生此次到来廷根的行踪已被正神教会截获。”

    茨尔静静看着羽毛笔在纸张上写的字,没有说话,但眼底却有思考之色。

    他将马灯中的灯芯吹灭后,提着灭了的马灯走向楼上。

    百叶窗外隐隐有白色的光线闪过,惹得他歪头看去。

    咔擦。

    实质的破碎声响起,被茨尔盯着的百叶窗,就这么碎成了无数碎片!

    突袭?茨尔脑海中闪过这个词汇。

    目光中,窗户外只有路灯的微弱光亮,并没有人的身影。

    他微微眯眼,精神集中在脑海中,右手的笔记本纸张哗啦哗啦的翻过,马灯被他放下,拿起了那支羽毛笔。

    “中午好啊,米蒂恩森亚的学徒。”在他突然被笔记本上的字吸引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个听不出来男女的声音。茨尔闻声看去,却发现本没有人的百叶窗外,站着一名女士,她的头上戴着一顶圆帽,圆帽遮住了她的眼睛,但仅看面部轮廓就能知道,这是一名长相极好的美人。

    茨尔拿出怀表,看了一眼后,抬起头,非常严肃的说道:

    “可是女士,现在明明是夜晚九点,还有,你恶意打破了一扇百叶窗,按照鲁恩王国的汇率,你要赔偿我2苏勒9便士。”

    那名女士一愣,似乎没想到米蒂恩森亚的学徒个性这么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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