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创立新法-《我在春秋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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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有了筒车和龙骨水车,更新了灵国农事的灌溉系统。

    这些都是科学啊。

    有了这些工具,大大减少了人力的耗费,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加上又有新作物试种,大灵农业的强盛指日可待。

    ……

    修法进程依旧在继续,

    一个国家的律法,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完成的,

    就算著完了,还要进行好几次修改斧正,才能颁发,

    而且,变法过程极度困难,

    徐灵以商君之法为核心,取消了连坐制度和一些没有人权的刑罚。

    但基础的律法还是要有的,学着前世那样,增设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当然,在奴隶社会,死刑还是最有效的方法。

    国民也要办身份证,

    这样一来就能杜绝鸡鸣狗盗之辈和通缉犯四处流窜。

    国民有举报之权,谁若犯法,举报者还能得到奖励。

    这只是基础的刑法,徐灵完成的不算顺利,但也最终是完成了。

    在此之后,春秋时期的制度很多其实弊端很大,

    徐灵决定采用封建巅峰明清时期的官制、三国时期的田制和军制。

    官制当然是指六部:

    户、吏、工、兵、刑、礼。

    当然,徐灵也有些自己的想法。

    为了将来的中央集权,徐灵需要做如下的准备:

    增设总政厅,

    让所有政务军事集合总揽到这里,

    再选举几位有真才实学的上卿和元帅总领全国军政。

    这机构就相当于清朝时期的军机处,有着高度的中央集权。

    户部拆分为:

    税务局、土地局、登记局、商业局。

    各设局长,各局政务上交具体问题,让总政厅斡旋处理。

    吏部拆分为:

    吏役局、大学院、储才院。

    设局长、院士,由全国士学和在野之中,挑选人才,

    人才先进储才院,每年接受考核和评价,合格的人,就能进入大学院担当院士,

    在国府缺人才的时候,就可以从大学院中抽调新官上任。

    当然,这个部分首先要配合新法,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抓教育。

    工部更名为工局,设立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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