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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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玫看着他那双琥珀色的眸子不说话。

    秦墨故意夸张道:“你不会喜欢上我了吧?”

    叶玫面无表情看着他道:“我不会喜欢一个逃兵。”

    秦墨脸上玩世不恭的笑容微微凝滞,片刻后,才道:“你还在实验室?”

    叶玫不置可否。

    秦墨似乎是觉得她有点傻,轻笑了笑,道:“虽然浪费了一年时间很可惜,但事已至此,你赶紧走吧,该干嘛干嘛去,别为这个没有前途的项目,耽误了学霸的大好前程。”

    叶玫道:“你父母要为他们的人生负责,而你早已经成年,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是他们的附属品,也该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将来才不会后悔。”她顿了顿,“我不会走的,江临也还在,实验室暂时不会被收回,我们会等你回归。”

    说完也不再等他的回应,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秦墨默默凝望着那道娇小清瘦的背影,直到消失在视线中,才慢慢收回目光。

    一个人站在原地怔了半晌,忽然又怅然般轻笑了笑。

    这些日子以来,所有熟识的人,对他说得最多的话,不是安慰同情,就是建议他赶紧出国避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甚至舅舅姨妈已经回国,正在给他办手续。

    仿佛这就是一个落魄富二代应该的去处。

    只有她一个人,吭哧吭哧跑过来,将他堵在这里,一句温声软玉的安慰都没有,而是冷冰冰的说“我不会喜欢一个逃兵”、“该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我们会等你回归”。

    然后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开。

    可这简简单单几句话,比起这些日子来得到的任何安慰和鼓励,都更加有力量。

    小叶学霸果然是小叶学霸。

    从来与众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破产俗,但也不会俗到用这个桥段让男主发生多大的变化。只是想表达,男主无论是有钱还是落魄,该狗还是狗,永远意气风发,永远老子天下第一。这才是女主爱的狗子,不然还不如喜欢丧丧的男二呢。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钟扬那件事说明男主确实是经常不自觉仗势欺人,在言情小说里面好像这是有钱男主角的爽点,但我个人非常非常非常讨厌,之前写的时候就很讨厌,所以让秦狗体会一下,有点同理心。

    最后就是,创业这件事,最终还是要靠自己。之前其他三个人包括女主其实内心都是因为男主背景,所以不仅是男主,大家都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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