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电磁武器-《脑洞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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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天下来,白歌几乎只做三件事。

    训练,学习,制作工具。

    学习就不说了,这条路相当漫长,等他把网上的学完,还有物理手段保存的知识,那些就更难得了。

    而训练效果更不需说,仅仅七天,白歌的拳力终于达到五百公斤,也就是千斤之力。

    越到后面,增长的幅度也是越来越大。

    不过,在身体素质逆天之前,白歌依旧挡不住子弹。

    他的抗击打能力虽然也在不合理地增长,可子弹的威力也就太大,或许一枪下去死不了,但一样会跟普通人似得受伤。

    美国可是个不禁枪的国家,再加上那里人生地不熟的,白歌决定先把电磁炮做出来。

    在那里,也有零散的收容物,一个城市,只有一个红点。

    好不容易去一趟,除了看妹妹和找超级计算机以外,收容物也是目标之一。

    白歌可不会傻得现在就盲目地相信自己的身体,必要时,也应该有一些杀伤性武器当做底牌。

    如今掌握磁力,电磁导轨武器成了他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白歌制作了两种,一种是准备给邵源用的。

    乃是正常的电磁步枪,可拆卸组装,构成简单,只有能源、加速器和开关而已。

    通过长长的枪管加速,最大动能足以穿透普通人家的墙体。

    这种威力并不大,可实际上比普通的步枪强太多了。

    子弹采用实心弹头,再加上电磁武器的精准度高以及无后坐力,正适合邵源这种没摸过枪的人用。

    只是耗能比较大,开枪十次,往往就会把蓄电池的电量打光,之后起码要充电十小时,所以它不太适合持久作战。

    至于白歌,他用的是自己专属的电磁炮。

    也是一种手炮,说是炮,其实很小,只有巴掌大,看起来好像一个吹风机。

    因为白歌根本不需要炮轨加速器,他自己就是加速器。

    手炮给予金属炮弹一些初始速度,之后在白歌的磁场中进行加速,成本大为缩减,电能消耗只是真正的电磁炮的一成不到,毕竟他可以随意约束磁场。

    加速轨道越长,炮弹速度就越快,威力也就越大。

    如果加速一百米,威力相当于1吨重汽车以时速160公里行驶撞击。

    而随着加速通道的延长,比如达到两千米,那将达到五倍音速,击沉军舰都是可以的。

    所以,这种武器最好的运用地点,其实是较为空旷的海上,而在城市里,没有那么大纵深给白歌约束出一条两千米长的轨道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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