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孟串儿眯起眼睛,环顾四周:屋子里的四个博南诺的人枪都被下了,在桌子上放着。双手也都被胶带捆起来,桌子上还有吃了一半的三明治和廉价汉堡,看来刚才几个人正在吃饭。 但是这间屋子里却没有孟串儿最想要的人——于小山。 宋暮新刚想开口,孟串儿狠狠地抓起离她最近一个博南诺的人的头发,直接把那个人的头薅偏了一百八十度,她的脸贴过去呵斥道:“人呢?” 那小子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冲孟串儿吐了一口口水表示不屑。 甄义道推开了里屋的房门,回头冲孟串儿说了一句:“人在里面。” 孟串儿慌忙站起来推开里面的门,看到一张小床上躺着的那个人,手脚都被捆着,浑身是伤,半张脸肿的她都快认不出来了。 可是就算是灰飞烟灭,大抵也能从灰的颗粒上辨认出,那是于小山,那是她刻在魂魄里的男人! 已经整整1042天16小时30分没见过面,孟串儿需要大口呼吸才能慢慢走近他,记忆中得时间数得这样清楚,那是因为每一分钟都是锥心刺骨地熬过来的。 从于小山离开的那一刻起,孟串儿能做到绝口不提这个名字,是有多恨多绝? 然而这前提得是于小山活着,活着才他妈的才有资格说爱说恨,才有资格装逼沉默,才有资格彼此纠缠,来回报复,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作者唯一私心的标注:大猫猫,无论何时你看到这里,这句话我送你。) 所以对于威胁于小山性命的所有东西,孟串儿都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碎尸万段。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