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那家人的确死不足惜。 只可惜了那儿媳妇和闺女。 不过我觉得我们要是去做普法工作的话,效果可能并不会多好。 真正愿意撕破脸的还在少数。 大多数人都是能忍则忍。 其他不说,就拿我当例子,我如果不是发现卖快餐能赚钱,再加上先前被逼到绝路,恐怕也很难狠下心去你们那边报案,寻求帮助。 这应该不是孤例。 而是普遍现象。 手里没钱,腰板不硬啊。 除此之外,还有担心撕破脸之后孩子怎么办,孩子是会被婆家虐待,还是怎么的,这些都是问题。 这些问题极大的约束了我们。 乔木因为经历的比较多,所以她对很多事情看的还是蛮透彻的。 无论哪个世界的历史,女性女权意识的觉醒,都是从女性拥有了一定经济独立能力才逐渐开始的。 如果无法做到经济独立。 甚至必须依附于男人生存。 那么女性自由真的无从说起。 而且女性天生感性和对孩子的母性也极大的制约了女性,使得她们有时候会为了孩子,委曲求全。 其他不说,就说丧偶再婚。 在子女反对的情况下,女性丧偶再婚的概率,是远低于男性的。 女性甚至可能都不要明说,只要子女有些反对意见,那么她们可能就不会再提这事,就算再提,至少也会等儿女成家立业之后再说。 可是男性就不一样了,大多数男性那是想再婚就再婚,不但整个社会环境对他比较宽容,子女们再激烈的反对,对他也没什么作用。 这种性格差异和社会环境的歧视,天生就要求女性如果想要比男性过的好,必须要有比男性更加坚强的性格和意志,比男性更努力。 当然,这里说的是靠自己。 如果嫁入豪门的话。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