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很简单的道理,这个游戏是我以我自己和我朋友为原型做的,里面的人物形象和他们本身就能够代表他们是原创者,这点根本毋庸置疑,但凡是个人都能看得明白。 “那好,你们先准备准备。 准备诉讼材料和律师函,你们的个人形象和人物设计资料全部都要准备好,三天后直接诉讼。 这个游戏我就先带走了,你们的设计稿我也都带走,到时候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东西的,时间比较紧,我就不多说废话了,先走了。” 乔木此时还是蛮有信心的。 因为对她而言,把一个本身就已经构建好框架,甚至于设定都已经弄好了的游戏完善起来,根本就是轻轻松松的事,别说这样一个几乎已经能够直接发行的游戏了,就是只有一个框架,甚至于只有一个剧本,那她也能在三天之内完成。 而且,根据乔木估计,那个萧林苏应该只有完整的游戏,也就是说,他可能只有这个手机游戏的源代码,至于过程设计什么的,应该连一张原稿设计图都拿不出来。 如此一来,自然是稳赢。 说完,乔木就带着姜鹏的笔记本电脑,以及剩余的那些设计稿和游戏未来的策划更新资料走了。 一直等到乔木走后,工作室里的人才开始七嘴八舌的询问姜鹏他奶奶到底靠不靠谱,是不是真的认识什么超级牛叉的游戏制造公司。 “我不知道啊! 不过,现在我们除了相信我奶奶之外,应该也没什么其他办法了吧,你们还有什么好主意吗? 没有就先准备诉讼资料吧。 我回头找个律师过来帮你们一起弄,你们可能不太了解,不过为了洗清大家身上的嫌疑,我们还是先排查下最近一段时间的监控吧。” 姜鹏这时也没有其他选择,只能选择相信他奶奶,但是这件事显然不可能就这么置之不理,因此立刻又提议查看一下这边的监控。 在场所有人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大家都是清白的,自然不怕查监控,只有心虚的才害怕。 所以全都纷纷点头同意。 没有一个面露难色。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