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败家子-《唐朝好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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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打定主意,这回锅大骨头汤,自己肯定是不会再吃了,但大家都要求回收,那就回收吧。
“我觉得你这个要求倒是可以满足。”张超笑笑。
马周擦了把嘴,道,“天天杀猪,就算咱们家是地主这也经不住吧?”做为账房,马周觉得自己有义务规劝下张超。他今天看了半天的账本,发现这个少东家本事厉害,但也有个缺点,就是花钱太大手大脚了。
家里五百多亩地,全佃租出去,结果一改原来差不多地主佃农七三分成的老例,却主动变成了亩只收粟五斗。而且还说明不再收其它各种什么租钱,另外还免费借牛给大家耕种,还要给各块地头打水井,架井车。
这等于租子从七三分成,变成了差不多三七分成了。
而且这买牛一项开支,就得要六百多贯,接下来打十几口井,再制井车,也得上百贯。张家还在修新窖,五进十五间,带大院子,得不少钱。
刚又听少东家交待,让账房准备一笔现钱,说是他要买下附近的十里荒沟,预算居然是一千贯。
他承认,张小郎君确实生财有道,但花钱更加如流水。
就好比今天,本来杀猪是为明天打窖敬神用的,其实不杀猪也行,买个猪头,再买点肉,请窖匠工人们摆几桌吃一顿就好了。可张超却非要搞这么大,居然准备摆上百来桌,请上**百人来吃饭,什么自家的工人请还好,可连那些不在自家干活的村民也要请,甚至那些佃户都要请四萦四素八碟八碗,这整个长安也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大方的地主啊。
今天只是杀个猪,就还要弄一顿杀猪宴。
虽然这杀猪饭确实好吃,可今天这顿杀猪饭加上明天那流水席,得不少花。
要是以后天天这样吃,张家再会赚钱,迟早也得吃败家啊。
“少东家,今天买三头猪,账上已经支出近三万钱了。”马周好意提醒张超。
谁料,张超听了却笑着道,“我觉得直接收毛猪来杀,比买猪肉划算的多。毛猪现在一斤才三十文钱左右,买猪肉却得一七十文。相差一倍啊!”
张超坐在那里给大家算账,一只三百多斤的毛猪,出肉率还是很高的,能达到近七成的出肉率。
如果是三百斤整的肥猪,能宰带骨肉两百一十斤,其中剔脊排三十斤,肋排二十五左右,大骨十五斤,前后腿肉七十斤左右,五花肉四十斤左右,里脊肉三十斤左右。
这只是连骨带肉,还不包括下水、油。
张超发现,这年头那些屠行里的屠户杀猪,是不会把肉分的那么细出售的。买肉要搭头,肥肉最好,瘦肉其次,骨头最不值钱,猪头猪脚几乎只能搭头,至于下水,则连称都不上的,只能算是给顾客们的赠送。
跟人家卖蔬菜的送几根小葱一样。
除了肉,只有猪板油、网油是能单独卖钱的。
因此虽然猪肉是毛猪价格的一倍,可卖猪肉的利润也不大,很多东西卖不出钱。
不过张超觉得,只要利用好,还是能赚钱的。
现在张家每天也需要不少猪肉,做肉包子馅,包猪肉饺子,馄饨等。张超还打算做点猪肉浇头,以后卖凉面拌粉煮面条什么的,可以浇上点浇头,立马能让面条提升不少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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